70后ldquo啃老族rdquo

发布时间:2022/5/11 13: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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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爷爷奶奶帮忙带带孙子已是普遍现象,看着小孙子围在自己膝边开心玩闹,已是晚年幸福的生活方式,可有一对老两口最近可犯了难,隔代带娃也带出无尽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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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某与前妻育有一子,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归关某所有,不久后关某再婚,因生活原因孩子一直跟爷爷奶奶生活,父亲关某承诺每月支付抚养费元。可再婚后的儿子因照顾现在的家庭,2年来对孩子不闻不问,连应当承担的孩子抚养费都没有支付。因老两口的经济能力有限,还被亲生儿子“啃老”,生活的可谓捉襟见肘。

孩子奶奶称小孙子是一个可怜的孩子,虽父母亲对其照顾很少,但孩子特别懂事,现在已经14岁的小关,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因为老两口退休工资不多,小孙子想要吃什么买什么,有时却不能满足,对孙子很愧疚,也对儿子不抚养的行为表示无奈。奶奶称只要按时给付抚养费,小孙子还是很乐意带在自己身边。

老两口也曾多次要求儿子承担起对小孙子的抚养义务,但儿子置若罔闻,屡次找借口逃避抚养责任。

由于孙子还未成年,无奈之下,爷爷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将儿子告至法院。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在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考虑孩子的现在还未成年,要顾虑孩子的感受,便提前与关某沟通,希望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双方矛盾。承办法官向他们说明了诉请,并向他们解释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后,父母双方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父母应该承担自己的责任,不能将孩子推给老人,更不要给老人带上“抚养”的枷锁,这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关某听后自感惭愧,并表示愿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调解当天,关某陈述,由于他自己在外面为生计奔波,没有时间精力多顾忌孩子,以后会尽量挤出时间探视儿子,也会尽力调节现在家庭与孩子之间的关系。老两口听后也释怀了,他说毕竟是自己的儿子,起诉也是为了让儿子承担起对孩子应尽的抚养责任,希望今后他能多关心自己的孩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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