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一面写有“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权益”的锦旗出现在了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为忙碌中的执行干警们带来了炎炎夏日中的一丝清凉,申请执行人王某不顾炎热的天气,将精心制作的锦旗送到了敦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感谢执行干警为自己追回了索要多年的欠款,让自己心中的石头落了地。
年6月4日,李某因采购加工厂板材资金不足,向王某借款5万元,借期六个月,约定月利率为1%,并出具相应借款凭据予以确认。借款期满后,王某多次向李某索要欠款,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屡次追索无果后,无奈王某向敦化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经敦化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给付王某借款本金5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但判决生效后,李某依然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便向敦化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传票、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在接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李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沟通李某,李某均称自己目前无法履行给付义务。后经敦化市人民法院调查,李某每月均有退休工资,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敦化市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对李某实行每月扣工资的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为王某追回欠款。
7月20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手握锦旗,带着对执行干警的谢意来到了敦化市人民法院,王某激动地握着执行干警的手,感谢执行干警采用多种强制措施帮助自己索要欠款,自己多年来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
鲜红的锦旗所表达的不仅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和认可,也是一种鞭策和鼓励。近年来,敦化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强化办案质效,用好信用惩戒和强制措施,为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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