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进一步
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和机制体制创新,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节本增效,推进农业绿色和规范化生产发展,按照
《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吉农经发〔〕1号
)和市委农办
《关于印发的通知》(敦化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敦农办〔〕2号
在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入库条件的基础上,
继续
选择敦化市区域内
有农业生产作业能力及作业经验
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评定建立
农业生产耕、种、防、收等部分或全部农业生产环节托管等示范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名录库
第四批入库
。
经公开报名公告、服务主体自主申请和组织专家审查评定,现将经审查评定符合第四批入库条件的服务主体名单予以公示,如对审查评定结果有异议,请于4月29日前,以实名、据实向敦化市农业农村局农经总站反映,非实名及逾期后不予受理。
受理
附:敦化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种植业)第四批入库主体名单
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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